Magent 張庭瑜-福慧傳家好宅 登入
張庭瑜-福慧傳家好宅
張庭瑜
甲第琴宮高樓景觀
其他/42.30坪/4860萬
點閱數:1261次
松江188好房+車
大廈/18.17坪/2200萬
點閱數:1209次
大安捷運林蔭美寓
公寓/26.64坪/2380萬
點閱數:1203次
基隆路景觀兩房電梯
其他/23.42坪/2978萬
點閱數:1198次
中山麗緻捷運美宅
大廈/31.25坪/2188萬
點閱數:1181次
更新日期:2024/11/23
人氣指數:12968
本週人氣:225
文章分享
節省配偶遺產稅 有撇步
文章分類: 法規與政策熱門程度: 0 寄給好友 友善列印2015/10/2
Facebook Plurk Twitter
南區國稅局表示,申報遺產稅時,無論夫或妻任一方死亡,如果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比過世的一方(即被繼承人)少,配偶可主張行使民法的「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,以節省遺產稅。

舉例來說,過世的老公婚後取得財產100萬元,老婆婚後的剩餘財產有50萬,兩筆財產差距50萬元,則老婆可取得50萬元的半數、即25萬元的剩餘財產請求權,將其列為被繼承人遺產之扣除額。

南區國稅局指出,民眾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,夫或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中買賣取得的土地可列入計算範圍。

該局先前審理一宗遺產稅案件時,繼承人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卻未將被繼承人的土地納入計算。國稅局向地政機關追訴該筆土地原始取得狀態,才發現這筆土地是被繼承人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中買賣取得,可以納入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範圍。重新計算過後,此案例的扣除額約增加200萬元,可減少遺產稅稅額約20萬元。

國稅局補充說明,民眾欲查明土地可扣抵的稅額,可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謄本,顯示登記原因為分割或合併狀態,以及查明土地原始取得狀態是買賣、繼承或是贈與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取得狀態若為買賣則可以納入計算,若屬繼承或贈與等無償取得則無法納入計算。


【UDN】
台北市大安區 不動產買屋賣屋出租屋請找Magent行動經紀人員 張庭瑜 手機:0938-857678
住商不動產 仁愛光復加盟店 / 106 仁愛路四段415號 / TEL:02-27764000 / FAX:02-27764001